(陈茂山 戴向前 周 飞)南水北调一期工程通水运行后,发挥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和安全效益。但也存在部分受水区实际用水量未达到设计配水量、水量消纳不足等问题,影响工程效益全面发挥。受水区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是促进区域水资源均衡配置、社会经济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管理部门-供水经营者(工程)-用水户多方权益“帕累托最优”的重要方式。本文通过分析北京、山东、河北等南水北调受水区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实践经验,总结水价改革模式,提出相关建议,供参考。
一、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意义重大
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有利于建立区域多水源多用户同价的综合水价体系,减少用水户取用不同水源偏好,促进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意义重大。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特别是“两手发力”,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手作用,善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是从国家、流域、区域等不同层面落实“两手发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快国家水网供水价格改革的重要手段
随着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加快实施,本地水、外调水等多水源供水格局逐步形成,南水北调作为重大战略基础设施,是构建国家水网的主骨架和大动脉,供水兼具公益和经营属性。南水北调受水区作为承载国家水网建设运行的行政单元,涉及本地水、引黄水、引江水等多种水源,供水价格差异大。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能够有效解决国家水网多水源供水定价问题,创新完善水网区域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对加快国家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促进国家水网工程水量消纳的有效路径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东线一期工程多年平均净增用水量36.01亿立方米,其中山东省13.53亿立方米。东线一期工程通水9个年度以来,向山东省累计供水61.4亿立方米,仅占规划供水量的50%。水量消纳不足,主要是南水北调水作为补充性质的高价外调水,受水区更倾向于多使用本地低价水。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可利用多水源综合水价平抑单一水源高价,将受水区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引江水、非常规水等多个水源进行统筹配置,有效减少用水户取用不同水源偏好,促进外调水合理有效消纳,确保水费收入能够弥补供水成本、支撑工程维修养护,对建立健全水网工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典型地区综合水价改革模式分析
(一)“同网同价”山东模式
山东积极推动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形成同网同价”模式。第一,综合考虑不同水源供水比例、区域内水资源稀缺程度及用水户承受能力,按照不同来水水源价格、水量进行加权平均核定口门综合水价,向胶东地区供水实行口门统一计量水价。第二,省调水中心与南水北调、黄水东调工程管理单位签订《水量计量及水费管理协议》,就调水时间及年度调水量、工程运行管理、供水水价与水费、水费征收及管理、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明确。第三,依据水利部批复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黄河水量分配计划,结合各市受水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建议,组织编制骨干调水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下达受水区所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骨干水网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第四,省调水中心统一与各受水市签订《供用水协议》,统一收取年度水费,并依据与供水单位签订的《水量计量及水费管理协议》办理水费的分配与结算。第五,胶东调水和黄水东调两个工程的管理单位收入全部来自水费收入,无财政补贴。南水北调基本水费由各市通过财政结算,上缴省财政,各地对计量水费适当补贴,补贴水平不等。 此模式优点是能够协调多个供水经营者、多水源,形成供水统一调配的区域综合水价,适用于外调水源多、价格差异大、供水多目标、财政能负担的地区。但受多水源供水不同管理体制制约,大范围推广受一定限制。如山东省有12个地市同时调引黄河水、长江水,但仅有4个地市推行区域综合水价,其他地区因多水源供水管理体制不同,影响区域综合水价推进。
(二)“财政兜底”北京模式
北京因地制宜推行“财政兜底”水价模式。北京市中线一期工程口门综合水价为2.33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12元/立方米,计量水价1.21元/立方米),若考虑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水成本,北京市引江水终端水价应在10元/立方米左右。为此,北京市建立了财政补贴机制,从中线干线口门(2.33元/立方米)到用水户终端之间的供水成本多被市级财政补贴所覆盖,其中北京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口门水费全部由北京市财政承担,纳入北京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北京市市级财政对自来水集团使用外调水进行补贴,实现自来水集团使用外调水和当地水同价,均为非居民1.3元/立方米,居民0.62元/立方米。通过“财政兜底”模式,北京市疏导了南水北调口门水价成本影响和市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成本影响,有效保障了南水消纳,助力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良性运行,有力促进了水生态环境改善和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模式优点是直接通过“财政补”的形式,降低了供水成本,确保终端用水户水价可承受。但对地区财力的要求较高,适用于与北京条件相似、财政能力强的地区,如部分直辖市、江浙等地区。
(三)“价格补贴”河北模式
河北省印发《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实施定向补贴、企业充分挖潜、财政兜底民生等多元化价格补贴手段,建立了科学合理、循序渐进的水价调整机制。第一,实施超额累减优惠。建立使用引江水奖励和倒逼机制,在执行过渡期水厂以上供水价格的基础上,利用价格杠杆进行调控,对超过水量消纳计划的,实行过渡期超额累减优惠。第二,拓宽资金渠道。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以2015年为基数,调增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标后的增量部分,在水价调整补偿期内,用于引江水价补贴、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新建供水设施。统筹省级预算内基建、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厂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提高城镇公共供水能力。第三,对供水企业实施定向补助。按供水企业使用南水北调引江水量,对上缴国家部分的原水费予以补助。补偿期限为2017-2019年,水价调整到位后不再补偿。第四,鼓励供水企业挖潜增效。健全供水企业成本约束机制,制定降低漏损率措施,加强企业运营管理,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建立政府奖补与供水企业降耗增效挂钩机制,凡实现降耗增效目标的供水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未实现降耗增效目标的供水企业,减少或不予奖补。第五,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力度。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统筹利用低保资金,对城镇低保户用水实行价格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
此模式优点是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实施定向补贴、企业充分挖潜、财政兜底民生等多元化方式实施价格补贴,做好外调水与本地水的价格衔接,促进外调水量消纳。河北省城镇供水水源从地下水切换为南水北调水后,因调水配套工程、新建水厂等投资大,供水成本高,受水区各市县已进行3次水价调整,但因原本地水价格基数偏低,现行综合水价仍低于实际供水成本,市县财政压力较大。
三、启示与建议
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在推动受水区理顺主客水水价机制、统筹优化配置各类水资源、促进水量消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可为健全完善国家水网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提供重要参考,但也对水网工程供水管理体制、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地方财政能力等提出很高要求,在模式推广上存在一定局限性,需要统筹考虑,探索推进。
(一)综合考虑受水区水网格局、财政能力等,因地制宜推进受水区综合水价改革;
(二)进一步理顺区域内水网工程供水管理体制,为推广“同网同价”等综合水价改革模式、促进工程水量消纳创造条件;
(三)充分发挥政府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外调水和本地水调度管理;
(四)推动受水区综合水价改革试点示范,为国家水网供水价格改革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