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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北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8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依据《省水利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鄂北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庆国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满兴,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受富任副组长,综合部、规划与财务部、工程技术部、调度运行部、丹襄工程建设管理部、枣随工程建设管理部、广悟工程建设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三、工作任务和重点
  1.工作任务。按照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程建设期内和建设领域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有黑除黑、有恶除恶、无恶治乱,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工程建设各单位不懈努力,使建设环境更加安定和谐。
  2.工作重点。根据当前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实际情况,摸清线索,重点打击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策划集体非访、群体上访;无故阻挠征地拆迁工作,恶意要求高于政策标准补偿;借工程项目落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恶意抬高价格、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恶意竞标等破坏工程建设秩序的黑暗势力,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四、工作步骤
  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正式启动,深入推进
  1.加大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会议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微信工作群、短息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围挡必须设置宣传标语,发动工程建设各单位投入到扫黑除恶这场斗争中来,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3.加大排查力度。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工程建设标段容易出现黑恶案件的领域进行深入排查。举报邮箱:1776616996@qq.com,举报电话:027-87221131。
  4.加大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制止,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加强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信息互通,形成整治黑恶势力的合力,确保我局工程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5.加大考核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和强化措施费综合考核检查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确保鄂北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落地。
  第二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持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集中攻坚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采取专项整治,开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空间和土壤。继续开展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年终考评等工作。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坚持边打边建、固化成功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蔓延的长效机制,全面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保障措施,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局现场建管部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2.加强线索摸排。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要坚持情报领先,积极利用信息资源和手段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相关人员情况梳理评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督导检查。局综合部要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局各现场建管部要定期开展线索核查,并做好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局现场建管部应掌握管辖段内工程建设各单位情况,及时收集、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至综合部。报送邮箱:1829504936@qq.com,联系电话:027—87221245。


文章作者:,责任编辑:商鹤,审核签发:黄健萍